根据工作需要,海口市统筹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口市乡村振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委托单位开展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与资源保护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事项
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与资源保护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服务
二、项目概况
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与资源保护项目,项目总投资6205.58万元,滩涂造林48.11公顷;灾后修复造林146.08公顷;新建水质监测站(含鸟类环志站、鸟类救护站)1栋,面积约396平方米;新建观鸟屋1栋,面积约192平方米;新建巡护道路26.17千米(4m宽);垃圾清理1项。(最终以实际建设内容及投资为准)
三、服务内容
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开展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与资源保护项目环保验收服务工作,同时必要情况下需配合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相关手续进行调整完善。(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办公场所和独立开展环保验收服务的办公、设施等条件
(三)具有环境相关工程师职业资格的全职工作人员
(四)2020年至今不少于5个环保验收相关经验
(五)不存在不良行为或信用记录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2023年7月19日17时30分
联系地址: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266号海口国家高新区创业孵化中心2单元7楼
联系人:何工68617692
(二)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工作的单位可于报名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报名资料到我司报名,报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资格要求所涉及的材料,提交的资料须加盖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三)将根据报名情况筛选报名单位,通过筛选的单位进入下一阶段邀请竞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