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海口市乡村振兴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开展海口市国用(2013)第007176号土地临时利用评估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海口市国用(2013)第007176号位于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云蛟村委会坡伊内村,面积为301.51亩,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现拟开展该地块中约50亩土地临时利用评估服务,最终以实际完成评估地块面积为准。
二、采购内容
为采购单位提供海口市国用(2013)第007176号土地临时利用评估服务,出具相关评估报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备房地产相关估价机构备案资质。
3、不存在不良行为或信用记录。
四、报价要求
(一)本次评估服务费响应报价为合同暂定价,最终评估服务费用以实际评估的价值为基数,依据《关于海南省资产评估服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价费管〔2013〕53号)取费标准×《统发公司建设项目前期收费标准》中规定的折扣系数0.5×(1-成交下浮率)计取。
(二)若最终计取费用高于本次报价的仍按报价结算。
(三)若最终计取费用不足2500元的按2500元结算。
五、参加采购所需提供文件
按要求响应报价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
六、选定供应商规则
(一)本次采购采用最低价法
我公司对所有参加采购的供应商所提供的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按照经检查的最低价由低到高顺序原则进行排名,以最低价者确定为本次评估服务供应商。
(二)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文件做无效处理:
1.不相应报价文件实质要求;
2.报价高于公布的评估服务费控制价的;
3.提供虚假资料信息的。
(三)有3家或以上符合资质要求且报价有效的单位参与本次采购,本次采购评估服务单位工作有效。否则,采购无效,我司另行发布采购公告。
七、文件递交
(一)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递交地点: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266号海口国家高新区创业孵化中心1单元7楼海口市乡村振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明工18789398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