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乡村振兴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办公区绿植租赁服务采购流标的公告

2024-11-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海口市乡村振兴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2024116日下午,海口市乡村振兴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8楼办公区绿植租赁服务采购评选工作在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国家高新创业孵化中心8楼第二会议室进行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评审情况

经评审小组评审,响应文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因此,集团公司8楼办公区绿植租赁服务采购按流标处理。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联系地址: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266号海口国家高新区创业孵化中心2单元8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898-65256236